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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(院)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措施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3-11 11:08:39 分享到:

各相关处级部门:
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(院)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措施》已经校(院)委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你们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

 

附件:关于进一步加强校(院)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措施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共陕西省委党校(陕西行政学院)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12月3日


附件:

关于进一步加强校(院)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措施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,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紧盯校(院)涉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确保各项工程项目安全、平稳、有序推进,现制定如下监督措施。

一、加强日常监督

1.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。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领导干部履行“一岗双责”及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,为校(院)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

2.事项决策程序的监督。监督检查“三重一大”等重要事项的论证与决策过程中,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履行重要决策程序,做好会议记录,严防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、集体违规决策等问题,确保各类重大事项决策依规依纪组织实施。

3.遵规守纪情况的监督。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项目;在资产处置、合同制订、规划设计、施工监理、工程招标工作中有无搞权权交易、权钱交易,弄虚作假、弄权渎职、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问题。

4.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。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,严格执行事前集体研究、民主决策和报告制度,落实重要事项报备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
5.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。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、范围、程序和方式,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,有无故意规避招标投标或弄虚作假、内外串通、泄露保密信息等问题。

6.涉及经费使用的监督。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、安排、拨付、使用、结算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权限、程序和有关制度法规,有无资金转移、挤占、挪用、浪费等情况。

7.涉及物资采购的监督。监督检查物资采购工作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,落实程序严密、操作透明、集体决策(大额度资金采购项目需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)、责任明确等要求。

8.重要事项报备的监督。监督检查执行重要事项报备制度情况,工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职责实施管理,各责任人员是否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、落实工作任务。

9.关键部位环节的监督。涉及重点部位、重点事项、重要节点、重要环节的其它问题的监督。

二、拓宽监督方式

    1.参加列席会议。根据工作安排,机关纪委派员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,了解掌握重点事项,监督议事程序,及时报告情况。

2.落实提醒谈话。机关纪委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开展谈心谈话,注重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协助校(院)委会谈话提醒、督促整改。

3.查阅文件资料。机关纪委每季度末收集工作情况报告,特别是重要工作进展、存在问题、下一步计划安排等情况,随机抽查相关资料,了解核实有关情况。

4.实地调查了解。机关纪委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,监督检查、现场核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项目评审等情况。

5.组织风险排查。督促立足岗位职能、围绕权力运行,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,制定风险防控措施,建立工作台账,抓好风险防范。

6.综合分析研判。机关纪委每季度组织1次综合分析研判,梳理汇总问题清单,提出整改意见建议,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校(院)领导、机关党委,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。

三、强化执纪工作

1.严肃执纪问责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如在工程招标投标、物资采购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有规避监督、搞权力寻租、收受贿赂、损公肥私等行为,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。

2.坚持分类处置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既要严肃执纪,推动责任落实,又要规范问责,区别情况、体现政策、分类处理。

3.畅通举报渠道。机关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(85378343)和电子信箱(shxswdxjjz@163.com),加强干部和群众的监督,对反映的情况和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处置。
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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